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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 1# momo30
樓主的構思雖然不錯 -- 但... 這些企劃或活動 就現實成面來說
必須也要 有閒錢的人離婚人士 才有可能會參加
而且單親家庭的離婚人士 需要賺錢與照顧子女
有可能呈現蠟燭兩頭燒的可能性 -- 怎還會有空閒去參加呢
諺語有句話說過 "無奸不成商"
商人怎有能可放過賺錢的機會 只是它是否可行與推動 我想商人應該都有評估過吧
或許國外有這樣的離婚典禮. 離婚散心之旅之類等等之類的活動 (新聞有看過)
畢竟國外人口多 且文化也比較開放
國內或許是文化屬於比較保守狀態 南北兩地想法也有差異性
所以樓主的想法 或許有些是可行 但有些還是需要評估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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