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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倫理???# l& i, {. N4 U0 i4 I
沒看到 我看到的是埋沒人才 |' E: T: G8 K( G
就第一段故事而言 單單這樣被人炒魷魚 或許很不甘 但是也好 是非不分的公司 留著也沒有用 不是嗎?7 Q% U1 P# t: |; d
我不知道別人的際遇如何 如第一段這樣的故事 在我身邊也發生過 如果當時那位秘書小姐 真的發信* d. \. t |$ \1 a5 C
其最終的結果 也是走路 為何?? 因為公司需要一個替死鬼 從古至今都是如此8 M, C1 A( B% ]' Z. i. k) O* r" H
第二段故事 說的其實就是 集權統治的一種心態而已 賣面子??? 就算是屬下代替上司 給予 人家記得的往往還是上司不是嗎??
" m6 P5 q) q: c- k, ~一.既然我找她要書,過去也都是由她跟我接觸採訪,屬下就該轉告,而不該代她作主
4 p$ @- e$ G" [* \7 F這理由 很強大 或許 不可以幫主管做主 沒錯但是馬上就跟最後一條衝突了
3 \9 k" q# r9 A! u, O二.明明可以由她一句話,賣給我面子,卻被屬下莫名其妙地賣掉了。6 K) f# ]' B6 E
這也好笑 明明就是理由 屬下為何要賣拿書人的面子 還不是知道 拿書人跟上司的關係??? 賣來賣去 還不是上司自己的面子 簡單來說 就是 沒有經過我得同意 屬下 不可擅自主張 " M* ~' e5 n: q# H5 t% g( W5 e9 }
三.好像送雜誌不稀奇,小事一樁,人人能作主。結果,連公司產品的價值都被貶低了。
! D1 y! Y4 n3 ^1 `0 T# m上司送在多 都不能影響 公司產品的價值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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