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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倫理???7 j1 h( z! e5 v1 C
沒看到 我看到的是埋沒人才0 S+ V; X: Q5 J
就第一段故事而言 單單這樣被人炒魷魚 或許很不甘 但是也好 是非不分的公司 留著也沒有用 不是嗎?0 C1 e$ I3 y0 {: N
我不知道別人的際遇如何 如第一段這樣的故事 在我身邊也發生過 如果當時那位秘書小姐 真的發信
; X8 M Z7 b3 r- i" ^" ?" w其最終的結果 也是走路 為何?? 因為公司需要一個替死鬼 從古至今都是如此7 V9 x0 t9 E- M% i7 O3 O2 N# R3 P
第二段故事 說的其實就是 集權統治的一種心態而已 賣面子??? 就算是屬下代替上司 給予 人家記得的往往還是上司不是嗎??
( @6 U7 w/ G9 |- X+ J一.既然我找她要書,過去也都是由她跟我接觸採訪,屬下就該轉告,而不該代她作主4 R0 O N1 F, j
這理由 很強大 或許 不可以幫主管做主 沒錯但是馬上就跟最後一條衝突了; r: Y3 w+ w; ]" q
二.明明可以由她一句話,賣給我面子,卻被屬下莫名其妙地賣掉了。/ y, J! s( g P% O- O3 S
這也好笑 明明就是理由 屬下為何要賣拿書人的面子 還不是知道 拿書人跟上司的關係??? 賣來賣去 還不是上司自己的面子 簡單來說 就是 沒有經過我得同意 屬下 不可擅自主張 ! n& R% f9 @ l. D: ?( P2 M
三.好像送雜誌不稀奇,小事一樁,人人能作主。結果,連公司產品的價值都被貶低了。
& d# U7 Z" b$ Z- n5 P, l上司送在多 都不能影響 公司產品的價值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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