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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 12# ElCid
回覆 13# kevin2
大大的文章中有提到:
「靠!!!他還高中生!!未滿18歲!!!」
「後來我有特地去查....與未滿16歲發生性行為才有犯罪」
如果是剛升高中的高一新生,的確有可能未滿16歲,但也有可能其他因素在內,
以版大的文章描述,並無法真正判定究竟是幾歲.....
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》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明定:「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
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16歲以上未滿18歲的話,要有『人為性交易者』 才算,所以其實如果他滿16歲以上而且是雙方都自願的話,並不會算犯罪。
只是我覺得回文前真的要仔細看清楚,版主的文章內容,自己的文章內容後,再做回覆,不然用一些語氣比較中的字眼,很容易會讓人產生誤會,跟不必要得麻煩,希望大家可以心平氣和的討論。 =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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