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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倫理???
. r1 _/ Q1 o& J8 C* H3 o" C沒看到 我看到的是埋沒人才8 b* H& ]. \$ J6 v7 d9 |7 X
就第一段故事而言 單單這樣被人炒魷魚 或許很不甘 但是也好 是非不分的公司 留著也沒有用 不是嗎?
" i8 B" Q3 D2 v% [3 f我不知道別人的際遇如何 如第一段這樣的故事 在我身邊也發生過 如果當時那位秘書小姐 真的發信) @2 g/ |% [8 X0 k4 e( z2 U+ b
其最終的結果 也是走路 為何?? 因為公司需要一個替死鬼 從古至今都是如此 K& j. ~8 K6 l- ^) y
第二段故事 說的其實就是 集權統治的一種心態而已 賣面子??? 就算是屬下代替上司 給予 人家記得的往往還是上司不是嗎??
- L( f( p# }7 ?/ N一.既然我找她要書,過去也都是由她跟我接觸採訪,屬下就該轉告,而不該代她作主2 D7 @# S. `/ D1 e4 A0 _2 J/ _4 ?
這理由 很強大 或許 不可以幫主管做主 沒錯但是馬上就跟最後一條衝突了
3 f2 @2 A8 r) _- _( B# @+ [二.明明可以由她一句話,賣給我面子,卻被屬下莫名其妙地賣掉了。5 [ D9 v. x1 i* t6 [4 j" n
這也好笑 明明就是理由 屬下為何要賣拿書人的面子 還不是知道 拿書人跟上司的關係??? 賣來賣去 還不是上司自己的面子 簡單來說 就是 沒有經過我得同意 屬下 不可擅自主張 0 x p$ |) e2 H9 L# A
三.好像送雜誌不稀奇,小事一樁,人人能作主。結果,連公司產品的價值都被貶低了。
6 ]% [6 u# m6 |2 a" t上司送在多 都不能影響 公司產品的價值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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