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後由 dagstine2006 於 2010-5-17 20:23 編輯
除了法律外,最常見反對未成年性行為的論點,就是未成年者的性態度不
成熟,對性了解太少,會出問題:未婚懷孕、性病、妨礙課業.
以前人早婚早sex早生子因為他們的生命短暫 也不用學歷 只想著趕快出社會工作養家
讀書不是第一 生活才是
現在的生活品質良好 讀書擺到第一 政府希望新生青年可以帶給國家和社會提升 所以設立法令 18歲以下不可以發生性關係 不然很有可能導致社會崩潰和犯罪增加
ps. 沒有根據 網上看看自己po想法 況且我也不是聖人 從孩子蛻變成女人之後,再有男女經驗,會比較有樂趣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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