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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倫理???
( s: M+ W* F" A沒看到 我看到的是埋沒人才
9 j( a& O: O/ X' H% G就第一段故事而言 單單這樣被人炒魷魚 或許很不甘 但是也好 是非不分的公司 留著也沒有用 不是嗎?
5 z9 P6 x8 F, ]! W) ~! R4 M我不知道別人的際遇如何 如第一段這樣的故事 在我身邊也發生過 如果當時那位秘書小姐 真的發信
. _) [- P; c0 v/ h. F其最終的結果 也是走路 為何?? 因為公司需要一個替死鬼 從古至今都是如此
3 e+ P% a# J& d& B6 E2 ^第二段故事 說的其實就是 集權統治的一種心態而已 賣面子??? 就算是屬下代替上司 給予 人家記得的往往還是上司不是嗎??& w8 v4 o$ h5 _2 }, _* u
一.既然我找她要書,過去也都是由她跟我接觸採訪,屬下就該轉告,而不該代她作主+ v- v0 A" ~# ` W
這理由 很強大 或許 不可以幫主管做主 沒錯但是馬上就跟最後一條衝突了
0 F; D3 U: V) d+ Q: O二.明明可以由她一句話,賣給我面子,卻被屬下莫名其妙地賣掉了。9 P! d7 ]$ k/ y9 x
這也好笑 明明就是理由 屬下為何要賣拿書人的面子 還不是知道 拿書人跟上司的關係??? 賣來賣去 還不是上司自己的面子 簡單來說 就是 沒有經過我得同意 屬下 不可擅自主張
% G* m& K0 E7 l& c: x- l三.好像送雜誌不稀奇,小事一樁,人人能作主。結果,連公司產品的價值都被貶低了。6 I% x# t4 x& ~5 X9 c' [
上司送在多 都不能影響 公司產品的價值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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