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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倫理???$ m: \0 m& r4 S6 `+ c8 I4 H
沒看到 我看到的是埋沒人才5 T# R) j- T1 J8 t
就第一段故事而言 單單這樣被人炒魷魚 或許很不甘 但是也好 是非不分的公司 留著也沒有用 不是嗎?
1 k! N/ Q* b7 O我不知道別人的際遇如何 如第一段這樣的故事 在我身邊也發生過 如果當時那位秘書小姐 真的發信
8 P0 j# v0 K2 R2 `其最終的結果 也是走路 為何?? 因為公司需要一個替死鬼 從古至今都是如此( o( L1 a" d/ `1 O9 x% F; H
第二段故事 說的其實就是 集權統治的一種心態而已 賣面子??? 就算是屬下代替上司 給予 人家記得的往往還是上司不是嗎??4 [+ P. F J9 U- x& V7 P" h& H
一.既然我找她要書,過去也都是由她跟我接觸採訪,屬下就該轉告,而不該代她作主! i8 y( i& g, N Y+ K
這理由 很強大 或許 不可以幫主管做主 沒錯但是馬上就跟最後一條衝突了
0 B" f2 c9 W5 \$ z- Z w二.明明可以由她一句話,賣給我面子,卻被屬下莫名其妙地賣掉了。$ f% G; ]0 G8 f6 H( B9 ?( T
這也好笑 明明就是理由 屬下為何要賣拿書人的面子 還不是知道 拿書人跟上司的關係??? 賣來賣去 還不是上司自己的面子 簡單來說 就是 沒有經過我得同意 屬下 不可擅自主張
' s! |6 z$ [+ n三.好像送雜誌不稀奇,小事一樁,人人能作主。結果,連公司產品的價值都被貶低了。
2 Y j- c+ b! u. A0 d! l上司送在多 都不能影響 公司產品的價值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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