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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倫理???1 g5 `' n' p9 s( s" W( a3 f( @' j1 T2 \+ R
沒看到 我看到的是埋沒人才6 O: ~* k: [# A. _( W
就第一段故事而言 單單這樣被人炒魷魚 或許很不甘 但是也好 是非不分的公司 留著也沒有用 不是嗎?
" j. Q2 F4 _1 F6 `2 _' U我不知道別人的際遇如何 如第一段這樣的故事 在我身邊也發生過 如果當時那位秘書小姐 真的發信
2 S/ |4 `& o4 G7 P3 C R其最終的結果 也是走路 為何?? 因為公司需要一個替死鬼 從古至今都是如此
1 q$ D/ q* r8 f2 A7 r9 B/ `第二段故事 說的其實就是 集權統治的一種心態而已 賣面子??? 就算是屬下代替上司 給予 人家記得的往往還是上司不是嗎??1 w) c7 x: C( _! s. P4 k4 i2 B
一.既然我找她要書,過去也都是由她跟我接觸採訪,屬下就該轉告,而不該代她作主7 k% }6 g9 Q, S3 r
這理由 很強大 或許 不可以幫主管做主 沒錯但是馬上就跟最後一條衝突了 x! [7 r, ]% @% b9 ?- L
二.明明可以由她一句話,賣給我面子,卻被屬下莫名其妙地賣掉了。8 U' I' K) y9 X8 _" f+ d9 O. u: o7 f
這也好笑 明明就是理由 屬下為何要賣拿書人的面子 還不是知道 拿書人跟上司的關係??? 賣來賣去 還不是上司自己的面子 簡單來說 就是 沒有經過我得同意 屬下 不可擅自主張
L; ^3 v+ B9 Q& ]' ~ t2 t三.好像送雜誌不稀奇,小事一樁,人人能作主。結果,連公司產品的價值都被貶低了。( k8 o8 A, \$ R0 z
上司送在多 都不能影響 公司產品的價值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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