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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倫理???- e: n' C- f% Y) u/ O/ |$ d" E: y
沒看到 我看到的是埋沒人才+ x$ a1 r1 t3 v
就第一段故事而言 單單這樣被人炒魷魚 或許很不甘 但是也好 是非不分的公司 留著也沒有用 不是嗎?# v( y; ^! Z" {5 d l
我不知道別人的際遇如何 如第一段這樣的故事 在我身邊也發生過 如果當時那位秘書小姐 真的發信# Z! J0 ~! k& H. @' @, [- e
其最終的結果 也是走路 為何?? 因為公司需要一個替死鬼 從古至今都是如此
3 ~: ?, {2 `9 ]( i第二段故事 說的其實就是 集權統治的一種心態而已 賣面子??? 就算是屬下代替上司 給予 人家記得的往往還是上司不是嗎??0 k: s$ ?- B; M4 u+ M" u8 D
一.既然我找她要書,過去也都是由她跟我接觸採訪,屬下就該轉告,而不該代她作主* h% Z6 Z* l8 q% T
這理由 很強大 或許 不可以幫主管做主 沒錯但是馬上就跟最後一條衝突了
) f' }) T' |/ E' V二.明明可以由她一句話,賣給我面子,卻被屬下莫名其妙地賣掉了。$ Q) w3 S. g# K! D& A3 q2 K
這也好笑 明明就是理由 屬下為何要賣拿書人的面子 還不是知道 拿書人跟上司的關係??? 賣來賣去 還不是上司自己的面子 簡單來說 就是 沒有經過我得同意 屬下 不可擅自主張 : N U# B1 @3 ^6 x
三.好像送雜誌不稀奇,小事一樁,人人能作主。結果,連公司產品的價值都被貶低了。! M. o( [# y, |% _4 Y+ H9 T
上司送在多 都不能影響 公司產品的價值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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